司法辖区
业务领域
制裁检索
专业洞察
联系我们
+7 (495) 221 31 46
ZH
RU
EN
中文
العربية
咨询项目
阿联酋法律导航
/
阿联酋民事交易法
阿联酋民事交易法
第917条
寄存人下落不明长期失踪的,保管人应保存寄存物至确认其生死。寄存物随时间易坏的,应请求法院许可出售,并将价款信托保存在法院金库。
解释和适用时须核对官方文本及现行版本。
← 返回文件
← 上一条
下一条 →
WA
WhatsApp
TG
Telegr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