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代理不涉及第三人利益的,代理人通知本人后可辞任。 2. 涉及第三人利益的,仅在有重大理由时可辞任,并须通知第三人、给予充分时间保护其利益。 3. 无论何种情形,代理人应将已开始行为继续至本人不致受损的阶段,否则赔偿。 4. 有偿代理人在不适当时间或无可接受理由辞任的,应赔偿本人损害,即使尚未开始工作。
解释和适用时须核对官方文本及现行版本。
+7 (495) 221 31 46咨询项目阿联酋民事交易法
1. 代理不涉及第三人利益的,代理人通知本人后可辞任。 2. 涉及第三人利益的,仅在有重大理由时可辞任,并须通知第三人、给予充分时间保护其利益。 3. 无论何种情形,代理人应将已开始行为继续至本人不致受损的阶段,否则赔偿。 4. 有偿代理人在不适当时间或无可接受理由辞任的,应赔偿本人损害,即使尚未开始工作。
解释和适用时须核对官方文本及现行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