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耕作者在耕种和保管作物时应尽处理自身财产事务同等注意,并对使用期间土地损害负责;但证明已尽普通人保管、维护注意的除外。 2. 牲畜死亡或农业工具磨损非因其过错、疏忽的,耕作者无须赔偿土地所有人。
解释和适用时须核对官方文本及现行版本。
Tax阿联酋民事交易法
Book Two: Nominate Contracts · Section Two: Contracts of Usufruct · Chapter One: Lease Contract · Part Six: Certain Types of Leases · a. Obligations of the Farmer
1. 耕作者在耕种和保管作物时应尽处理自身财产事务同等注意,并对使用期间土地损害负责;但证明已尽普通人保管、维护注意的除外。 2. 牲畜死亡或农业工具磨损非因其过错、疏忽的,耕作者无须赔偿土地所有人。
解释和适用时须核对官方文本及现行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