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联酋民事交易法

第520条

1. 买受人受领后、付款前因破产或资不抵债死亡的,出卖人不得取回标的;价款成为遗产债务,出卖人与其他债权人平等。 2. 买受人在受领和付款前因破产或资不抵债死亡的,出卖人可留置标的至从遗产取得价款,并优先于其他债权人。 3. 出卖人收取价款后、交付前因破产或资不抵债死亡的,标的作为其受托财产,买受人优先于其他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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