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标的在买受人处产生新瑕疵的,不得以原隐蔽瑕疵退回,仅可请求减少价款,但出卖人同意按新瑕疵状态收回的除外。 2. 新瑕疵消除后,买受人因原隐蔽瑕疵退回标的的权利恢复。解释和适用时须核对官方文本及现行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