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联酋民事交易法
1. 所质债权先于担保债务到期的,该债权的债务人应向质押人与质权人共同履行。 2. 双方可约定将债务人的给付交由中立保管人保管至担保债务到期,质权转移至提存物。
解释和适用时须核对官方文本及现行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