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展示商品或服务并说明对价的,视为要约,但有相反迹象的除外。 2. 出现疑义时,向公众或个人发布的公告、广告、现行价格说明以及其他与供应或需求有关的声明,不视为要约,而视为订立合同的邀请。
解释和适用时须核对官方文本及现行版本。
+7 (495) 221 31 46咨询项目阿联酋民事交易法
1. 展示商品或服务并说明对价的,视为要约,但有相反迹象的除外。 2. 出现疑义时,向公众或个人发布的公告、广告、现行价格说明以及其他与供应或需求有关的声明,不视为要约,而视为订立合同的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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