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辩论终结后不受理附带请求。 2. 法院尽可能与主诉一并裁判;不能的,经审查后保留附带请求另行裁判。
解释和适用时须核对官方文本及现行版本。
Tax阿联酋民事诉讼法
Part Six: Pleas, Impleader, Invention and Interlocutory Applications · Chapter Three: Interlocutory Applications
1. 辩论终结后不受理附带请求。 2. 法院尽可能与主诉一并裁判;不能的,经审查后保留附带请求另行裁判。
解释和适用时须核对官方文本及现行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