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诉提交破产部门;部门在提交后十日内通知受托人、对受监管债务人的单位、监督人,以及申诉由他人提出时的债务人,并按法院确定通知权利可能受决定影响的其他人。 2. 利害关系人可自获通知后十日内向部门提交答复备忘录。 3. 法院在第2款期限届满后十日内以有理由决定裁定申诉。
解释和适用时须核对官方文本及现行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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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诉提交破产部门;部门在提交后十日内通知受托人、对受监管债务人的单位、监督人,以及申诉由他人提出时的债务人,并按法院确定通知权利可能受决定影响的其他人。 2. 利害关系人可自获通知后十日内向部门提交答复备忘录。 3. 法院在第2款期限届满后十日内以有理由决定裁定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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