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文件概览
为受监管的供水与污水处理机构建立风险管理和业务连续性框架,包括风险识别与评估、预防措施、中断应对预案、责任与资源管理、培训测试、报告、审计及整改监管意见,并对违规规定行政罚款。
02
适用范围与排除
适用于
适用于依40/2023号法律获许可从事供水与污水处理受监管活动且落入条例定义范围的主体。
限制与排除
不自动适用于由34/2026号独立决定调整的电力及相关水务行业,也不取代环境、卫生、许可、技术、网络安全或应急要求。
04
官方来源
APSR Decision 35/2026 · issued 8 March 2026 · published 15 March 2026 · effective the following day · 公共服务监管局/司法与法律事务部
2026年9月13日
打开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