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水产养殖与水生生物资源流通 · 监管层

《水生生物资源法》实施条例

依据20/2019号法律颁布一套366条的综合实施条例,涵盖渔民、船舶与捕捞作业许可,捕捞区域、季节、工具及类型,水产养殖,进出口、运输、加工与储存,鱼类市场、安全与质量,以及监管、收费和行政措施。16个附件载有技术条件、表格、收费、指标与清单。

资料类型部长决定
法律部门渔业、水产养殖与水生生物资源流通
法律层级监管层
来源语言官方阿拉伯文文本
审核日期2026年9月13日

01

文件概览

依据20/2019号法律颁布一套366条的综合实施条例,涵盖渔民、船舶与捕捞作业许可,捕捞区域、季节、工具及类型,水产养殖,进出口、运输、加工与储存,鱼类市场、安全与质量,以及监管、收费和行政措施。16个附件载有技术条件、表格、收费、指标与清单。

02

适用范围与排除

04

官方来源

Ministerial Decision 70/2026 · issued 30 March 2026 · effective the day after publication · 366 articles and 16 annexes · 农业、渔业和水资源部/司法与法律事务部

2026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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