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起人应自公司设立决定作出之日起三十日内,邀请公众认购。 认购应在发行说明书规定的期限内开放,该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管理局可以在必要时准予延长同等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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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x商业公司法
发起人应自公司设立决定作出之日起三十日内,邀请公众认购。 认购应在发行说明书规定的期限内开放,该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管理局可以在必要时准予延长同等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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