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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概览
以16条新规则取代原条例,规范隶属社会发展部、由儿童照护中心和青年之家组成的照护之家,涉及服务与资金来源、受益人类别、个人档案、安置及终止照护、残障人士专门安排,并规定志愿服务、保密及未经许可不得拍摄;违反志愿服务规则时,社会发展部可单处或并处100至500阿曼里亚尔行政罚款和暂停有关服务或项目。
02
适用范围与排除
适用于
适用于所列类别:在阿曼出生且父母不明的儿童;父亲不明、母亲为阿曼人并具备所要求的检察机关决定、有关机关最终决定或法院判决的特定儿童;孤儿以及无法获得父母或四亲等内亲属照护的儿童。紧急情况下,总司长可批准接收其他类别。男性受益人14岁转入青年之家,女性受益人满18岁转入照护之家内的专门单元;通常在有稳定收入的前提下,男性26岁、女性30岁达到终止照护关系的年龄上限,但条例另有例外。
限制与排除
这是针对特定政府照护之家的制度,并非所有儿童照护机构的一般许可框架;不取代22/2014号《儿童法》、寄养家庭规则、亲子关系认定、国籍、监护、刑事保障或个案社会调查,且照护之家的内部制度由总司长另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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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来源
Ministerial Decision 154/2026 · issued 1 April 2026 · effective the day after publication · 16 articles · repeals Decision 91/1999 · 阿曼社会发展部/司法与法律事务部
2026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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