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 · 增值税 · 数字货币

增值税项下数字货币折算为迪拉姆

规定以三家选定交易所的平均即期汇率确定数字货币对价的迪拉姆价值。

资料类型法规
法律部门税务
法律体系增值税 · 数字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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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日期2026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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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概览

规定以三家选定交易所的平均即期汇率确定数字货币对价的迪拉姆价值。

  • 选定三家交易所。
  • 采用平均即期汇率。
  • 须按交易日核查 FTA 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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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与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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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原始来源

Directive on Tax Transactions No. 3 of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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