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文件概览
规范消费税登记、供应链责任、指定区、短缺、出口、扣除、申报及记录。
- 合并第108/2023及198/2025号决定。
- 与消费税法相互独立。
- 涵盖指定区及申报。
02
适用范围与排除
适用于
适用于已登记及应登记主体、指定区和消费税货物交易;第198/2025号决定自2026年1月1日起适用。
限制与排除
不得与税务程序领域旧第37号决定混淆;税率和货物范围由独立决定规定。
03
文件正文
已发布独立四语编辑概述;站内暂未转载法规全文。
这是独立编辑概述,并非官方文本或完整译文。适用时须核对阿拉伯文原文、现行版本及过渡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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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发布状态
来源与翻译状态
官方阿拉伯文文本为准;官方门户的英文版本仅供参考。本页为 SGC 独立编辑概述。
法律审核
已核对编号、日期、适用范围、主要例外、生效状态及官方链接;本概述不构成针对具体事项的法律意见。 · 2026年9月13日
转载状态
仅使用法规元数据、官方直链及原创编辑说明;不复制 FTA/MoF 的 PDF、版式或汇编。发布全文前须另行核查来源及使用条件。
变更历史
- 2026年1月1日——第198/2025号决定生效。
- 2026年9月13日审核
06
官方原始来源
Cabinet Decision No. 37 of 2017 · amendments through No. 198 of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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