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与刑罚法

第212条

号召在公共场所聚集,以任何方式宣传、领导该聚集或参与管理其行动,意图实施骚乱、阻止或妨碍法律法规执行,或扰乱公共安全的,即使号召未获响应,亦处无期徒刑。教唆实施上述行为的,处相同刑罚。

WAWhatsAppTGTelegr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