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文件概览
现行税务集团设立及变更规则,涵盖持股、居民身份、入组前亏损、集团内转让、加入、退出及通知。
- 适用于2025年起的税期。
- 第125/2023号决定被前瞻性取代。
- 特定通知期限为20个工作日。
02
适用范围与排除
适用于
适用于2025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税期的税务集团;特定变更须在20个工作日内通知。
限制与排除
第125/2023号决定对早期税期仍具历史意义,但不得作为2025年1月1日后的现行制度展示。
03
文件正文
已发布独立四语编辑概述;站内暂未转载法规全文。
这是独立编辑概述,并非官方文本或完整译文。适用时须核对阿拉伯文原文、现行版本及过渡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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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发布状态
来源与翻译状态
官方阿拉伯文文本为准;官方门户的英文版本仅供参考。本页为 SGC 独立编辑概述。
法律审核
已核对编号、日期、适用范围、主要例外、生效状态及官方链接;本概述不构成针对具体事项的法律意见。 · 2026年9月13日
转载状态
仅使用法规元数据、官方直链及原创编辑说明;不复制 FTA/MoF 的 PDF、版式或汇编。发布全文前须另行核查来源及使用条件。
变更历史
- 2024年12月9日——发布;适用于自2025年1月1日起的税期。
- 2026年9月13日审核
06
官方原始来源
Ministerial Decision No. 301 of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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