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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联酋商事交易法
阿联酋商事交易法
第318条
最后承运人对前序承运人负有向收货人请求支付运输应付款项的责任,并可代表其收取款项、采取一切法定追收措施,包括对运输物行使留置权和优先权。
解释和适用时须核对官方文本及现行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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