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公司法
董事会秘书应编制会议记录,由秘书本人及出席董事签署。反对董事会任何决议的董事可将反对意见记入会议记录。签署者对记录所载详情的准确性负责。管理局制定相关适用指引。
解释和适用时须核对官方文本及现行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