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出租人应避免实施任何妨碍承租人使用租赁物的行为,不得对租赁物或附属物作出损害该用益的改变。 2. 出租人的担保不限于本人或从属人员的行为,也包括其他承租人或从出租人处取得权利者基于法律原因实施的任何干扰或损害。
解释和适用时须核对官方文本及现行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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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出租人应避免实施任何妨碍承租人使用租赁物的行为,不得对租赁物或附属物作出损害该用益的改变。 2. 出租人的担保不限于本人或从属人员的行为,也包括其他承租人或从出租人处取得权利者基于法律原因实施的任何干扰或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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