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文件概览
解除194/2021及2/2022号决定对来自巴基斯坦旁遮普省及官方文本所称“西北边境省”的活禽及其产品、衍生品和废弃物所设限制。依据45/2004号《兽医检疫法》、107/2008号实施条例、主管兽医机关建议及公共利益作出。决定刊载于《官方公报》,自公布次日起施行。
02
适用范围与排除
适用于
仅限原被禁运的巴基斯坦两地活禽及相关货物;地域历史名称依官方决定保留。
限制与排除
仅解除明确列明的先前决定对指定地域及货物所设限制;不取消其他禁令或卫生、兽医、海关、许可或单证要求,发货前须核查后续决定。
04
官方来源
Ministerial Decision 156/2026 · issued 15 July 2026 · lifts Decisions 194/2021 and 2/2022 · 农业、渔业与水资源部
2026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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