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医检疫与进口管制 · 监管层

解除巴基斯坦旁遮普省及西北边境省活禽进口禁令

解除194/2021及2/2022号决定对来自巴基斯坦旁遮普省及官方文本所称“西北边境省”的活禽及其产品、衍生品和废弃物所设限制。依据45/2004号《兽医检疫法》、107/2008号实施条例、主管兽医机关建议及公共利益作出。决定刊载于《官方公报》,自公布次日起施行。

资料类型部长决定
法律部门兽医检疫与进口管制
法律层级监管层
来源语言官方阿拉伯文文本
审核日期2026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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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概览

解除194/2021及2/2022号决定对来自巴基斯坦旁遮普省及官方文本所称“西北边境省”的活禽及其产品、衍生品和废弃物所设限制。依据45/2004号《兽医检疫法》、107/2008号实施条例、主管兽医机关建议及公共利益作出。决定刊载于《官方公报》,自公布次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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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与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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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来源

Ministerial Decision 156/2026 · issued 15 July 2026 · lifts Decisions 194/2021 and 2/2022 · 农业、渔业与水资源部

2026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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