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文件概览
解除所引决定对来自德伦特省、海尔德兰省、林堡省、格罗宁根省、南荷兰省、上艾瑟尔省、弗里斯兰省及北布拉班特省的活禽及其产品、衍生品和废弃物所设禁令。依据45/2004号《兽医检疫法》、107/2008号实施条例、主管兽医机关建议及公共利益作出。决定刊载于《官方公报》,自公布次日起施行。
02
适用范围与排除
适用于
仅限原被禁运的荷兰八个明确列明省份的活禽及相关货物。
限制与排除
仅解除明确列明的先前决定对指定地域及货物所设限制;不取消其他禁令或卫生、兽医、海关、许可或单证要求,发货前须核查后续决定。
04
官方来源
Ministerial Decision 195/2026 · issued 25 August 2026 · lifts Decisions 244/2025, 258/2025, 292/2025 and 306/2025 · 农业、渔业与水资源部
2026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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