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形成后,份额持有人并不成为基金董事。基金财产的法律和事实行为由持牌管理公司实施。投资人的影响力应通过基金规则、份额类别、持有人会议、投资委员会、信息权以及预先约定的冲突处理机制建立。
- 管理公司交易并行使资产权利,但受法律、投资声明和基金规则约束。
- 专门存管机构依法律机制控制资产处分。
- 投资委员会仅在规则明示授权范围内工作,不能替代管理公司。
- 持有至少 10% 份额者可要求召开会议;规则规定的适用期限不得超过 40 天。
- 保护始于证据:规则、名册、会议记录、请求、净资产值、估值及交易轨迹。
01
权限图
签署合同、管理账户和资产并行使股权与证券权利。
依据法律、俄罗斯银行规则、投资声明及基金规则审核处分。
仅审批基金规则明确保留的事项。
决定法律和规则规定的事项,包括关键修改、期限及更换管理人。
确认持有人、份额数量和类别,维护账户及会议名单。
依法律、份额类别及规则行使经济、信息与表决权。
份额持有人不能在规则外向管理公司发出日常强制指令。具体交易控制须事先通过委员会权限、份额类别、会议及资产公司文件设计。
02
决策矩阵
- 符合声明的普通交易管理公司
- 存管控制及管理公司内部程序。
- 保留事项批准后由管理公司实施
- 规则明示要求时由投资委员会批准。
- 关键规则修改持有人会议
- 法定人数、份额类别、通知及多数。
- 转由另一管理公司持有人会议
- 专门存管机构参与的特别程序。
- 基金付款管理公司
- 合规控制及存管同意。
- SPV 股东行动管理公司或批准后的管理公司
- 规则、SPV 文件及委员会权限。
03
投资委员会
- 01
规则必须列明需批准的交易和行动及委员会组成与决策程序。
- 02
成员可以是持有人或其指定人;管理公司及其高管、员工和指定人不得加入。
- 03
应规定门槛、法定人数、多数、材料、审查期、冲突程序及未决后果。
- 04
会议记录应证明议程、利益披露、材料、投票、条件及最终交易的一致性。
- 05
违反规则中强制委员会批准而实施的交易由管理公司以自身财产承担,不得由基金财产清偿。
04
资产交易
- 01
核查基金类别、投资声明、限额、规则及交易方资格。
- 02
审查价格、估值、商业目的、融资、担保、关联关系及流动性。
- 03
房地产和 SPV 交易需完整尽调、同意、登记及交割后方案。
- 04
向存管机构提供足以在处分前完成控制的付款和文件包。
- 05
将合同、批准、银行记录及登记变更归入统一交易档案。
05
利益冲突
- 01
识别管理公司及其集团、存管、估值方、投资人、委员会和交易方的利益。
- 02
仅声称市场价格不够;需要识别、披露、独立估值与批准。
- 03
关联交易须按第 40 条限制、规则和必要批准审查。
- 04
利益相关人按文件要求回避分析或表决。
- 05
向投资人解释经济效果、替代方案、费用、风险和净资产值影响。
06
持有人会议
- 01
会议或书面表决通常由管理公司组织,特殊情况下由存管机构或持有人组织。
- 02
持有全部份额至少 10% 者可提交书面召开要求。
- 03
规则规定期限,自收到有效要求起不得超过 40 天。
- 04
要求应列明申请人、权限内议题、决议草案及持有证明。
- 05
存在不同份额类别时,逐项核查表决权;通知与记录至关重要。
持有 10% 并不意味着提案自动通过,而是取得要求召开会议的门槛;结果取决于权限、份额类别、法定人数和多数。
07
份额持有人权利
要求遵守法律和规则,并就已证明的管理公司违规造成的实际损失索赔。
在法律及份额类别授权范围内参与会议。
规则规定权利及支付机制时取得分配。
在法律和规则允许情形及期限内要求赎回;封闭式基金通常限制提前退出。
按适用制度取得和查阅文件,包括会议材料。
依法启动管理权限转移程序。
08
信息与报告
- 01
现行规则及所有生效修改。
- 02
证明份额类别和数量的名册摘录。
- 03
持有人可获得范围内的报告、净资产值与份额价值。
- 04
会议材料与结果及有权取得的委员会记录。
- 05
报酬、费用与已披露利益冲突。
- 06
在法律、规则和保密范围内的重要估值与交易条款。
09
更换管理公司
- 01
核查会议权限、提议门槛、期限及规则程序。
- 02
选择持牌接任者并取得初步接受及交接方案。
- 03
梳理账户、托管、名册、合同、权限及报告连续性。
- 04
准备转移决议、通知、投票和监管文件。
- 05
清点档案、密钥、原件、计算、诉讼及未完成交易。
- 06
处理费用、过渡成本及原管理人不配合。
10
索赔与争议
- 01
向管理公司发送结构化请求或索赔,列明事实、规则、救济及答复期限。
- 02
向存管机构询问控制程序,不用推测替代证据。
- 03
保留会议、赎回及临时措施权利,谈判不应消耗诉讼时效。
- 04
监管违规可考虑向俄罗斯银行投诉;财产请求需确定被告与法院。
- 05
区分实际损失与市场下跌:投资风险本身不证明违规。
- 06
起诉前审查仲裁、管辖、持有人身份、争议性质与证据。
管理公司责任不是收益保证。法律针对违反法律或规则造成的实际损失;在适当管理下的市场下跌仍属投资风险。
11
证据
- 01
所有相关规则版本及生效日期。
- 02
名册摘录、取得记录及份额类别。
- 03
会议与委员会记录、选票、授权及送达证明。
- 04
合同、估值、付款、SPV 决议及登记摘录。
- 05
请求、管理公司与存管答复及冲突披露。
- 06
净资产值、报告、因果关系模型及独立实际损失计算。
- 07
决策、执行、发现及减损时间线。
12
监控体系
- 01
季度净资产值、流动性、契约及关键资产仪表板。
- 02
关联方和利益冲突名册。
- 03
估值、报告、保险、牌照及会议日历。
- 04
保留事项清单及每笔交易批准状态。
- 05
基金费用与规则及预算对比。
- 06
诉讼、索赔、违约及担保名册。
- 07
年度规则、份额类别、资产构成及退出审查。
13
风险信号
- 01
规则要求批准却称委员会仅为咨询。
- 02
签约后才向委员会发送材料。
- 03
同一顾问未披露控制即代表双方。
- 04
估值与实际条款不一致。
- 05
费用缺乏规则依据。
- 06
投资人无法确认现行规则及份额类别。
- 07
会议名单、通知或权限有缺陷。
- 08
更换管理人无账户、档案及未完成交易方案。
- 09
任何价格下跌都被称为损失而无因果分析。
- 10
关键约定仅存在邮件中,未进入规则或 SPV 文件。
+7 (495) 221 31 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