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文件概览
该决定属于修正文件,并非替代性清单。其在第65/2021号决定附表中增加第489至513项共25项,包括特定的大麦、玉米、大豆、秸秆、饲料原料、鱼粉、麸糠、植物油提取残渣及动物饲料制品。
02
适用范围与排除
适用于
仅适用于新增的第489至513项及其指定描述和税则编码;确定合并清单时必须与第65/2021号决定一并阅读。
限制与排除
该决定既非独立完整清单,也未废止第65/2021号决定;废止条款仅涉及与本修正相冲突的规定。合并清单以外的货物不得仅因名称或用途相似而适用零税率。
04
官方来源
Tax Authority Decision 89/2022 · amends Decision 65/2021 · issued and published in OG 1433 on 13 March 2022 · effective 14 March 2022 · 阿曼税务局
2026年9月13日
打开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