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文件概览
阿曼与突尼斯签订的所得税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签署于16/11/1997,并经10/1998号皇家法令在国内批准。
02
适用范围与排除
适用于
适用范围取决于文件关于适用主体与税种、居民身份、常设机构、所得类别、消除双重征税及生效的条款。官方目录所列生效日期为01/01/1999。
限制与排除
本卡片不能证明特定付款可享协定待遇。适用前须核验现行文本、全部议定书、MLI/PPT影响、受益所有权、税收居民身份、国内程序及相关纳税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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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来源
DTA · signed 16/11/1997 · Royal Decree 10/1998 promulgated 24/02/1998 · directory effective date 01/01/1999 · 阿曼税务局
2026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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