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文件概览
采纳IFRS S1与IFRS S2,用于上市公众股份公司及金融机构年度财务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的编制与复核。两项准则原则上自2029年1月1日起全面适用,IFRS S2关于范围三温室气体排放的要求自2030年1月1日起适用。
02
适用范围与排除
适用于
该义务适用于会计与审计执业人员为上述实体编制或复核相关报告的情形。FSA可与专业机构协调发布所需表格。
限制与排除
本决定不转载亦不取代IFRS S1和IFRS S2,不排除其他财务报告要求,也不提前实施递延要求。具体实体的适用范围须结合本决定、准则正文、FSA表格及行业专项规则判断。
04
官方来源
FSA Decision X/7/2026 · issued 17 March 2026 · effective the day after publication · 阿曼金融服务管理局/司法与法律事务部
2026年9月13日
打开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