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文件概览
允许持牌银行及支付服务商在董事会批准的KYC政策、风险评估及中央银行批准的支付渠道下,为特定微型企业开通电子支付收单。
02
适用范围与排除
适用于
面向持牌银行及支付服务商;通函将微型企业描述为雇员少于十人的小型实体,并列出示例。
限制与排除
仅涉及商户收单,不涉及一般企业登记、银行信贷或保证开立往来账户;后续支付及电子KYC规则须另行核验。
04
官方来源
CBO PSD/Banks-PSPs/2021/003 · 10 January 2021 · 阿曼中央银行
2026年9月13日
打开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