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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法
增值税法
第79条
应税人或其书面授权人,应在每份纳税申报表、通知、税务发票、贷项通知单、其他税务文件及本法令或《税务程序法》所述通信中注明税务登记号。
解释和适用时须核对官方文本及现行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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