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经查明申请扣除所涉供应属于与逃税有关的供应或供应链,且应税人在扣除可收回进项税时知悉该联系的,FTA应拒绝扣除。 2. 经查明存在上述联系,且结合供应情况应税人本应知悉的,FTA可拒绝扣除。 3. 应税人在扣除前未依FTA规定措施、程序和条件核实所收供应的有效性和完整性的,视为本应知道该供应属于与逃税有关的供应或供应链。
解释和适用时须核对官方文本及现行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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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经查明申请扣除所涉供应属于与逃税有关的供应或供应链,且应税人在扣除可收回进项税时知悉该联系的,FTA应拒绝扣除。 2. 经查明存在上述联系,且结合供应情况应税人本应知悉的,FTA可拒绝扣除。 3. 应税人在扣除前未依FTA规定措施、程序和条件核实所收供应的有效性和完整性的,视为本应知道该供应属于与逃税有关的供应或供应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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