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劳动诉讼在审判和执行各阶段免缴司法费用;劳动者或其继承人提出且金额不超过100,000迪拉姆的请求亦免缴。 2. 内阁可根据司法部长建议,在必要时增加或减少第1款金额。解释和适用时须核对官方文本及现行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