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数据应按照下列要求处理: 1. 处理应当公平、透明并具有合法依据; 2. 个人数据应为特定且明确的目的收集,随后不得以与该目的不相容的方式处理;但可为与原收集目的相同或相近的目的进行处理; 3. 个人数据应当充分,并限于处理目的所必需的范围; 4. 个人数据应当准确、真实,并在必要时更新; 5. 应采取必要措施删除或更正不正确的个人数据; 6. 个人数据应安全保存,包括依照相关现行法律,通过制定和采用适当的技术与组织措施及程序,防止数据遭受破坏、侵入、非法或未经授权的处理; 7. 处理目的实现后不得继续保存个人数据;如通过匿名化机制隐藏数据主体身份,则可以继续保存; 8. 本法令实施条例规定的其他要求。
解释和适用时须核对官方文本及现行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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