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处理基于数据主体同意或为履行合同义务所必需,且通过自动化方式进行时,数据主体有权以有序、机器可读的形式接收其向控制者提供的个人数据。 2. 在技术可行的情况下,数据主体有权要求将其个人数据传输给另一控制者。
解释和适用时须核对官方文本及现行版本。
+7 (495) 221 31 46咨询项目个人数据保护法
1. 处理基于数据主体同意或为履行合同义务所必需,且通过自动化方式进行时,数据主体有权以有序、机器可读的形式接收其向控制者提供的个人数据。 2. 在技术可行的情况下,数据主体有权要求将其个人数据传输给另一控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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