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本法令第71条犯罪,主管机关确认非法内容或含虚假数据内容被传播、再传播、流通的,可依职权或总检察长请求签发本法令规定的任何命令。命令以可用方式(包括电子方式)发出,并依其性质送达有关人员或其指定、选择的代收人。本条程序不影响公诉机关依法对刑事案件采取适当措施的权限。
解释和适用时须核对官方文本及现行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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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法令第71条犯罪,主管机关确认非法内容或含虚假数据内容被传播、再传播、流通的,可依职权或总检察长请求签发本法令规定的任何命令。命令以可用方式(包括电子方式)发出,并依其性质送达有关人员或其指定、选择的代收人。本条程序不影响公诉机关依法对刑事案件采取适当措施的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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