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卖方保留已售动产所有权至全部分期价款付清的,买方在支付最后一期时取得所有权,但自标的交付时起承担灭失风险。 2. 在不影响破产法规定的前提下,所有权保留条件只有以书面协议记载且早于第三人权利产生时,方对该第三人有效。
解释和适用时须核对官方文本及现行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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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卖方保留已售动产所有权至全部分期价款付清的,买方在支付最后一期时取得所有权,但自标的交付时起承担灭失风险。 2. 在不影响破产法规定的前提下,所有权保留条件只有以书面协议记载且早于第三人权利产生时,方对该第三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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