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联酋民事交易法

第4条

1. 法律自生效之日起适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溯及生效前发生的事实和行为。 2. 法律规定仅可由明确规定废止或中止其效力的法律规定、与其内容相冲突的法律规定,或对原法律所规范事项重新作出全面规定的法律规定予以废止或中止。 3. 除法律另有明文规定外,后颁布的一般规定不得废止或修改特别规定。特别规定在其规范范围内与一般规定相冲突的事项上优先适用。 4. 某项法律规定废止另一项法律规定后又被废止的,不因此恢复原规定的效力。

WAWhatsAppTGTelegr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