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重组与破产法
1. 预防性和解建议经法定多数批准即视为债权人批准。首次会议未获批准的,会议延期十日,再次召开投票。 2. 第二次会议仍未获法定多数批准的,视为拒绝建议。
解释和适用时须核对官方文本及现行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