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可基于债务人放弃全部或部分资产以清偿全部或部分债务;可用实物或现金清偿,转换为所有权,按持续经营出售全部或部分业务,免除或安排剩余债务,使债务人免除全部或部分债务。债务人为股份公司的,计划须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批准;其他公司由具有股东大会权限的机构批准。
解释和适用时须核对官方文本及现行版本。
+7 (495) 221 31 46咨询项目财务重组与破产法
计划可基于债务人放弃全部或部分资产以清偿全部或部分债务;可用实物或现金清偿,转换为所有权,按持续经营出售全部或部分业务,免除或安排剩余债务,使债务人免除全部或部分债务。债务人为股份公司的,计划须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批准;其他公司由具有股东大会权限的机构批准。
解释和适用时须核对官方文本及现行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