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重组与破产法

第11条

破产部门收到全部申请、通知、异议、申诉和备忘录后,应立即提交部门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采取适当措施。事项涉及破产法院程序的,部门最迟应在收到次日提交法院。

WAWhatsAppTGTelegr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