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重组与破产法

第108条

计划应包括:1. 债务人经营计划;2. 截至提交日更新的已知债权人、债务人姓名、地址、电话、权利或债务金额及担保;3. 债权人分组、各组金额和各债务担保及价值;4. 证明业务可行性;5. 将暂停或终止的活动;6. 清偿义务的条款条件;7. 债务人为计划执行提供的担保;8. 以持续经营或分拆方式购买全部或部分财产的要约;9. 宽限期和付款折扣;10. 债务转为公司或项目资本份额、股份的可能性;11. 经担保债权人同意,为执行计划合并、设立、赎回、出售或替换担保的可能性;12. 完整清偿债务的建议期间;13. 执行期间融资需要、用途和担保;14. 债权人和受托人跟踪执行的机制及报告期限、内容;15. 债务人认为执行所需的其他事项。

WAWhatsAppTGTelegr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