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仲裁法
仲裁庭由一名以上仲裁员组成的,仲裁程序中的任何决定应由仲裁庭成员多数作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经当事人或仲裁庭其他成员授权,首席仲裁员可就程序事项作出决定。
解释和适用时须核对官方文本及现行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