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辖区
业务领域
制裁检索
专业洞察
联系我们
+7 (495) 221 31 46
ZH
RU
EN
中文
العربية
咨询项目
阿联酋法律导航
/
增值税法
增值税法
第51条
1. 货物可从一个指定区域转移至另一指定区域而不产生应纳税款。 2. 实施条例规定货物进出指定区域的程序条件,以及在区域内维护、储存和处理货物的方法。
解释和适用时须核对官方文本及现行版本。
← 返回文件
← 上一条
下一条 →
WA
WhatsApp
TG
Telegr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