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事交易证据法
在遵守本国其他现行立法的前提下,电子证据是指源自通过信息技术在任何介质上生成、存储、提取、复制、发送、传达或接收,且能够以可理解形式检索的数据、信息之任何证据。
解释和适用时须核对官方文本及现行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