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作出归档命令或不起诉决定时,检察官应处理扣押物。 2. 刑事法院判决时,如有人请求返还,应处理扣押物;必要时可令当事人移送民事法院,并将物品置于保管或采取其他保存措施。解释和适用时须核对官方文本及现行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