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期间,被定罪人应选择财产管理人管理其财产,并由其住所地有管辖权法院认可。自刑罚开始执行之日起一个月内未作选择的,该法院应依检察机关或任何利害关系人的申请指定管理人。检察机关应将管理人的指定程序及权限范围通知主管实体。 法院可要求其指定的管理人提供担保;管理人在一切管理事项上均受法院监督。刑期届满或被定罪人获释后,应将财产返还本人,管理人并应提交管理账目。
解释和适用时须核对官方文本及现行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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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期间,被定罪人应选择财产管理人管理其财产,并由其住所地有管辖权法院认可。自刑罚开始执行之日起一个月内未作选择的,该法院应依检察机关或任何利害关系人的申请指定管理人。检察机关应将管理人的指定程序及权限范围通知主管实体。 法院可要求其指定的管理人提供担保;管理人在一切管理事项上均受法院监督。刑期届满或被定罪人获释后,应将财产返还本人,管理人并应提交管理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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