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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联酋民事交易法
阿联酋民事交易法
第80条
1. 住所是一个人通常居住的地点。 2. 一个人可以同时拥有一个以上住所。 3. 一个人没有通常居住地点的,视为无住所。
解释和适用时须核对官方文本及现行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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