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物权包括所有权及其派生权利,即处分权、用益权、使用权、居住权、穆萨塔哈权(Musataha)、地役权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物权。 2. 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优先权。解释和适用时须核对官方文本及现行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