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Trust — relationship; foundation — legal entity
- 法律性质
- Trust: fiduciary relationship · Foundation: corporate body
- 资产所有者
- 受托人·基金会本身
- 主要文件
- 信托契约·章程和条款(如有必要)
- 注册
- Trust optional · foundation mandatory
- 管理
- Trustee · officer/council
- 参加者
- Settlor/beneficiaries · founder/beneficiaries
02
纳闽信托转让合法所有权受托人
信任是通过书面文书或遗嘱建立的。可以选择自由裁量型、目的型、慈善型、挥霍型/保护型等多种模式。至少一名受托人必须是纳闽信托公司。目的信任需要执行者。契约定义了权力、分配、投资、保护者、信息权、期限和终止。
03
纳闽特殊信托股份公司的托管和管理
LST可以持有纳闽控股公司的股份,而受托人则履行托管人的角色,业务管理权仍由公司董事负责。这种模式对于继承和集中的家族企业很有用,但需要对保留权力、董事继承、分配和僵局进行微调。
04
基金会以自己的名义拥有捐赠资产
纳闽基金会没有股东,注册后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章程确立了宗旨;官员负责行政,秘书是纳闽信托公司,理事会提供监督,监督人可以保护宗旨和财产。捐赠的资产不再属于创始人。
05
保留的权力不应破坏结构
委托人或创始人可以保留法律和文件规定的权力,但过多的实际控制权可能会影响资产保护、税收居住地、受益所有权和结构的认可。治理矩阵将战略同意、投资、分配、任命/罢免和紧急权力分开。
继任者任命、保护者/理事会替换、无行为能力证据和应急管理都是提前设计的。
06
每项资产都经过单独的转移分析
转让限制、批准、估值和治理。
账户 KYC、投资授权和签署人。
当地所有权、登记、税收和融资。
风险隔离、股息和管理层继任。
资产不会仅仅因为在附表中列出而被视为已转让:需要办理每个国家的公司、登记、银行和税务手续。
07
税收地图是为所有参与者和国家构建的
纳闽待遇、居住地和 CFC 委托人/创始人/受益人、捐款和分配税、信托/基金会分类、报告、CRS、受益所有权、遗产/继承和条约准入均受到检查。官方常见问题解答规定纳闽信托 3% 经审计净利润和豁免分配,但外国影响需要单独得出结论。
08
银行入职需要完整的资本历史记录
银行收到契约或章程/条款、必要时的法律意见、角色结构、利益、目的、资产计划、财富/资金来源、税务居住地和预期交易。酌情利益和保留权力是直接解释的,而不是隐藏在服务提供商后面。
09
私人财富结构设计
- 01
家庭地图、目标、国家、公民身份和税务居住地。
- 02
资产清单、所有权、负债和转让限制。
- 03
信托/基金会与国外认可的比较。
- 04
契约/章程、治理、继承和分配。
- 05
税务意见、银行账户、资金和年度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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